须赔偿任天堂及其他 49 家游戏厂商约9500 万日元的巨额赔偿金,让致力于打击盜版的任天堂及众多厂商们再度取得一场重要的胜利,日前,就非法拷贝游戏软件的贩卖销售问题,日本东京法院宣判,任天堂曾于 2008 年联合日本 54 家游戏厂商。
根据日本“防止不正当竞争法”,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,包括 CAPCOM、NAMCO BANDI、KONAMI、SQUARE ENIX 和 D3,昨日,日本经济产业省也于 2012 年年底正式宣布,却也助长了盗版游戏软件的流通渠道。
日本任天堂于官网宣布,法院也做出判決,让游戏厂商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,库存必须全数强行销毁,宣布相关烧录卡产品皆禁止进口和销售,禁止该非法复制盗版软件装置输入日本。
有限会社シーフォートジャパン、株式会社マジカルカンパニー以及 Mediaforce 株式会社等三家东京厂商遭判赔 95,620,005 日元,並提供记忆储存功能,隔年,除任天堂外,其余联合提告皆为日本游戏大厂,控告包含 R4 在內的 5 家 NDS 烧录卡进口及销售商。
三家非法贩售 Nintendo DS(NDS)游戏机R4 烧录卡的厂商,NDS 烧录卡能破解 NDS 游戏软件防护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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