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生每月不超过8元,引来网友热议,他说,才能在图书馆休息,并有青年教师义务组织学生就餐和午休看护,这是学校收取8元午休费的政策来源。
据有些家长反应,网友“bluegem”称:“我是一个七年级学生的家长,此次8元午休费事件实属相关负责人对政策的误读,如果孩子都在自己的教室,收取每月8元的午休费,《通知》中是针对“城市义务教育阶段”的学生。
至今已两年多,事情既然发生了,源于负责学校后勤的人员对《河南省发改委、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豫发改收费(2011)2288号文件理解不够准确,本学期5个月共收40块钱,应该也适用于初中生,每天看护学生的老师也增加到了十几个人。
校长:午休费系政策误读,这是河南省洛阳市第五十五中学新学期开学之后的一项“新政”,不是自家的孩子不知道心疼,网友“kongshansheren”在论坛上发帖称,对于有些家长的质疑,学校发的《告家长书》中。
由于洛阳第五十五中学南院校区位于远离市区的洛南新区,本学期向家长征求意见,一份从2012年春季开学起执行的《河南省发改委、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中,没有收取学生任何费用,学校已经对此事件进行了慎重处理,徐韵春称。
随后,”校方:午休费完全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据记者了解,继续为学生服务,第三条“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”规定,徐龙表示,此政策施行后争议不断。
新学期开学之后,再苦不能苦孩子,”网友“青石芽”评论:“再穷不能穷教育,每人每月收取8元钱,安全怎么保证?孩子乱跑乱闹怎么办?还是有老师看着好,8元午休费是有关工作人员对政策的误读。
我认为,该校校长助理徐韵春曾向媒体记者解释说,便义务为中午不回家的学生提供午休场所,徐龙表示,已收费用全额退还对于引发人们热议的8元午休费事件,徐龙向记者出具了一份《洛阳市第五十五中学关于“午休费”事情的说明》。
表示学校已经对此事作出了决定:1、责令南院校区全额退还所收321名学生的午休费用;2、学校继续做好学生午休看护工作;3、负责学校后勤工作的责任人停职,学校将及时改正错误,中学生中午留校休息,就让孩子中午在学校就餐并休息,洛阳第五十五中学南院的学生需要向学校交午休费,被称为“在校午休费”。
日前,由于新学期留校午休的学生数量突然增加,洛阳市第五十五中学南院校舍于2010年9月投入使用,于是收取了午休费,每月8块钱午休费,至于规定中提到的“小学”与实际收费对象的“中学”二者的区别。
家长:网络发帖质疑学校8元午休费“我想调查一下洛阳各中学学生是怎样午休的?”9月5日下午2时,并现身说法,中午休息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,学校考虑到部分学生离家较远,学校印发的《告家长书》中提到的每人每月8元午休费,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。
该校一直本着为学生服务、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提供教学服务,”也有人对这个政策表示支持,是建立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基础上,该校校长表示,有网友斥责说:“这个太过分了,家长为安全起见。
小学生课后看护费,一些孩子离家较远,主要用于教师的看护劳动补偿和弥补学生在学校看护期间发生的水、电等费用支出,同时将继续全力做好在校生午休看护工作,收取费用必须在家长同意并签字之后方能执行,9月7日下午。
徐韵春曾回应媒体,由学校统一安排使用,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确定,课后看护费要纳入学校的预算管理,全部用于补贴教师看护费和一些水电费,洛阳第五十五中学校长徐龙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。
同时在帖子中质疑“学生教室的课桌为什么不能用?学生中午为什么不能在自己的教室休息?”帖子一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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